金融圈>邢台市高利民间借贷有借的吗?

邢台市高利民间借贷有借的吗?

2024-04-09 14:15:00 提问 | 共4条回答

最佳回答(金融领域专家推荐)

辛国旗

2024-04-09 14:30金融领域专家
高利贷属于民间借贷,是利率高于法律规定的年利率36%的民间借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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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璐茜

2024-04-09 14:30活跃答主
看利率,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高利贷者收数后,多数将银元、铜仙之类塞在耳窿,日子有功,久而久之把耳窿也撑大,故称为“大耳窿”。高利贷。

赵馨悦

2024-04-09 14:30活跃答主
民间借贷中说的几分利一般指的是每月利率为百分之几,借贷利息=本金×月利率×借贷月数。比如说借贷本金为10000元,月息两分,一个月的利息=10000×2%×1=200元。在民间借贷时要注意根据自己的资金用途、偿还能力等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借款利率,避免陷入高利贷陷阱。国家有相关法律法规对高利贷做出了明确的定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自2019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高利贷的标准不再以是否超过年利率24%为标准,而以是否超过36%为标准,也就是说年利率不超过36%的都不属于高利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2002年06期《人民币现行利率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黄砚农

2024-04-09 14:30活跃答主
常见的高利贷也是民间借贷,只是利息较高而已。如果借贷的事实存在,本金当然要归还,至于利息,目前法律明确保护的是最高年利率24%,也就是月息2分。对月息2—3分的,也不否认。对月息超过3分的部分,则不予保护,支付该部分高息的借款人可以请求出借人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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