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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意思 详细解释如下

作者:金融圈2024-04-29 04:55:15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婴幼儿照护费和赡养老人等七项专项附加扣除。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先扣除这七项支出,然后再计算实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这是个人所得税的一项优惠政策,也是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专项附加扣除是个税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减轻了个人税负,有利于更好地反映不同家庭的负担情况,更好地发挥调节收入分配功能。

子女教育

扣税对象: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和学前教育的纳税人。学前教育指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的教育,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小学和初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扣除额度: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可以选择父母分别扣除50%,或者父母一方扣除100%。

继续教育

扣税对象: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纳税人。

扣除额度:学历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同一学历/学位扣除期限不超过48个月),可以选择本人扣除或父母扣除;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取得证书当年,扣除3600元。

大病医疗

扣税对象: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纳税人。

扣除额度:每年限额8万元,可以由本人或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的医药费由父母一方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

扣税对象:支付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的纳税人。

扣除额度: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在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

住房租金

扣税对象:在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发生租房租金支出的纳税人。

扣除额度: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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