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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以股权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2024-03-30 16:56:00 提问 | 共4条回答

最佳回答(金融领域专家推荐)

粱俊薇

2024-03-30 17:00金融领域专家
,股权转让与土地使用权转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不能直接实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只能通过公司控股的方式直接控制土地使用权,因为股权转让只是股东的变更,只有经股权转让绝对或者相对控控股公司后,通过公司股东的股权来通过公司发挥土地使用权的效用。此种形式是受法律保护的,合理避税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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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宇迪

2024-03-30 17:00活跃答主
视具体情况而定。由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且手续繁琐,税负较重,因此越来越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希望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实现。1.针对能否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实现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问题,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该行为系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即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为转让土地使用权,但因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法以土地使用权直接转让的方式实现,因此以另一个法律行为转让股权掩盖真意,以实现同一效果。此外,此种行为恶意规避国家关于房地产法主要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和税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规避法律的行为,因此应当认定无效。2.另一种意见认为,该行为合法有效,理由在于,公司股权转让是公司法所保护的法律行为,股权转让并不导致土地使用权权属的转移,土地仍是原公司的财产,股权转让行为与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彼此之间相互独立、毫不相关。任何股权变动都会导致资产控制状态的变化,不能仅因股权转让而导致的对于特定资产的间接控制就否定行为本身的效力。同时,税法制度允许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的强制规定的情况下合理避税。如果认定此类行为无效,将会削弱股权的流通性,违反公司制度的基本特征,影响交易安全和效率。

赵飞飞

2024-03-30 17:00活跃答主
是合作开发房地产的么?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名为合作建房,实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合同,可按合同实际性质处理。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可认定合同有效,不因以合作建房为名而认定合同无效。你转让股权的形式,转让土地使用权是合法的。而且即使退一步说,如果你把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司的股权进行转让,只要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就是合法有效的。

窦连江

2024-03-30 17:00活跃答主
名为股权转让,实为土地转让”,合同效力如何认定:最高院民再字第2号股权受让方为控制和支配公司所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占有的土地,依据《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涉案股权、行使股东权利,并控制目标公司的房地产,与目标公司在股权转让方的控制下与股权受让方签订、履行《房地产转让协议》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并无不同,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不得以此为由认定股权转让行为因缺乏真实意思表示而无效。此外,股权转让行为和房地产交易行为应分别课以不同的税收,对当事人需如何缴纳税款亦应由税务部门根据实际发生的行为作出相应认定,人民法院不能仅以二者课税标准存在不同而认定各方存在偷逃税收的合意并进而认定合同无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有关股权转让的规定对该协议进行审查。在无效力性强制性规范对上述条款中的合同义务予以禁止的前提下,上述有关条款合法有效。在当前公司并购大量存在的背景下,过分强调受让股权公司的资产状况并加以严格限制并不符合市场原则,也会严重影响市场交易秩序,加大了交易的不可预期性。一方面,两者各自为独立的法律关系,现行法律并无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禁止以转让公司股权形式实现土地使用权或房地产项目转让的目的;另一方面,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及承担民事责任,公司股东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构成影响,故不宜因此而否定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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