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圈>子女购买合肥房产,合肥社保已交满一年。是否可以用同省异市的父母公积金还贷?

子女购买合肥房产,合肥社保已交满一年。是否可以用同省异市的父母公积金还贷?

2024-03-18 21:34:00 提问 | 共2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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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向南

2024-03-18 22:00金融领域专家
根据合肥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需要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因此在合肥本市缴纳社保已满一年,只要提供一年的社保证明,就可以购房。另:补缴的还会被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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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益慧

2024-03-18 22:00活跃答主
不可以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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